近日,资阳管理处收费稽查人员在处理省际交易对账工单时,发现车牌为川K籍和浙F籍的两辆小客车有入口信息但无出口信息。经过稽查人员查找线索,最终锁定证据,上述两车均被一辆背拖一体车辆运出收费站,且被施救车辆未缴纳通行费,涉及通行费金额2000余元。
2月11日,资阳管理处积极联系拖车车主,并与其进行沟通,向其表明态度,阐述相关事实,并就高速公路通行费解缴相关政策进行宣讲。一是高速路外清排障车辆在未经允许情况下,严禁在路域开展施救作业,以保障高速公路施救作业安全和服务质量;二是告知拖车车主应主动联系被施救车主补缴高速公路通行费,共同维护高速公路收费秩序。
目前,资阳管理处已申报工单,待工单处理完毕后两车即可补缴通行费。此举进一步维护了高速公路路网正常施救秩序和收费秩序。接下来,资阳管理处将继续加强收费管理,按照“应收不漏应免不收”原则,坚决执行各项收费政策。